虛假房地產廣告將整改 購房者簽約需謹慎
近年來,不少房地產企業為吸引消費者眼球,發布了形形式式的售樓廣告,諸如距市中心僅幾個紅綠燈,制造出一種近在咫尺的感覺;樣板間和宣傳
近年來,不少房地產企業為吸引消費者眼球,發布了形形式式的售樓廣告,諸如“距市中心僅幾個紅綠燈”,制造出一種近在咫尺的感覺;樣板間和宣傳圖片設計得相當誘人,但收到房屋后卻發現不是那么一回事等。
為更好規范房地產行業經營秩序,強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自律意識,近日,石碣工商分局召開房地產行業集中整治會議,約談轄區內7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誠信自律經營,用口碑和信譽贏得市場。
會議通報了近年來涉及房地產行業的消費申訴和執法監管情況,特別就房地產廣告、合同存在問題及相關案例進行點評分析和法律解讀,并對房地產行業部分合同格式條款提出整改建議,旨在讓與會房地產企業了解房地產行業存在的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在今后經營過程中,將更好地規避此類行為。
會議要求各房地產企業要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增強誠信自律經營意識,開展行業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消費者的投訴及時妥善處理,做“良心企業”,用口碑和信譽贏得市場。
接下來,石碣工商分局將加強房地產企業執法監管整治,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面對這些撲面而來的房地產虛假宣傳,消費者該如何應對?石碣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種房地產虛假宣傳已觸犯了《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房地產廣告內容應該真實、合法;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才能對外發布廣告,并在廣告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編號和發證機關;房地產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
房地產廣告禁止發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對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有悖社會良好風尚內容,宣傳樓王、地王等內容。
提醒:簽訂合同謹防跌入“陷阱”
購房時,購買者和房地產企業都會簽訂購房合同,但不少合同條文在違約責任認定、交付條件未達約定責任、面積誤差、交付質量、解除合同權期限、雙方違約責任不對等、廣告宣傳涉及免除自己責任等方面存在“貓膩”。
對此,該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購房合同主要包括格式合同及附加協議兩部分,在簽訂附加協議時需特別注意,謹防跌入“陷阱”。“因為不少附加協議是房地產企業自行定出的內容,購房者簽約前要認真閱讀,了解自身權利和義務,如發現不合理的地方應與經營者充分協商,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何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