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去民政局嗎
2023-09-09 07:05:15|
來源:法務網
一、辦理離婚去民政局嗎辦理離婚不一定去在民政局辦。夫妻雙方協議離婚
(資料圖片)
一、辦理離婚去民政局嗎
辦理離婚不一定去在民政局辦。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是可以去民政局辦理的。雙方帶好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去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方可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去法院起訴,遞交起訴狀,等待法院的審理與判決。
二、民政局協議離婚流程
找法網提醒,民政局協議離婚流程如下: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
3.冷靜期。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協議離婚未成簽的協議可反悔嗎
協議離婚未成簽的協議可以反悔。法院并不會按此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方面,之所以要在財產分割上讓步,其目的是為了能順利離婚,故這一協議應屬于以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或到法院進行協議離婚為生效要件的“附條件合同”。依據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并沒有到相關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故所附條件并未成立,因此該離婚協議并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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