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斤芹菜接到“天價”罰單 引來國務院督查組介入
賣了5斤芹菜后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 6萬元,陜西榆林的一家個體戶接到的天價罰單引來國務院督查組的介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被督查。整個執法
賣了5斤芹菜后被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陜西榆林的一家個體戶接到的“天價”罰單引來國務院督查組的介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被督查。
整個執法過程有很多不合理之處。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案值只有幾十塊錢,處罰卻高達6.6萬元,有什么依據?到底有什么嚴重的情節,造成了什么樣的嚴重后果?
執法人員在檢查時,從總共只有七斤的芹菜中拿走兩斤,什么檢測這么費材料?做零售的菜販攤位上品種多,每個品種量都不會太多,如果都這么個拿法,那些小商小販還要不要做生意了?
食品安全無小事,既然查出問題了,那就應該盡快處理,追回問題產品,以免被食用損害健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七斤以外還有沒有七十斤、七百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怎么辦?執法部門應該將重點落在追回問題食品身上,可是,店家一個月后,才接到檢驗報告,說這批芹菜檢驗不合格。這么慢的處置速度如何趕得上分秒必爭的安全需要?
從這些細節可以看出當地執法部門在處置、裁量上有很多隨意之處。而背后顯露出來的執法亂象更值得警惕。國務院督查組查閱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臺賬發現,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五萬元的就有21起,而他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小案值高罰款的幾乎占了一半,可見,“天價”罰單絕非個別現象,是當地小微企業違法行為比較猖獗,當用重典?還是處罰過于嚴厲,亂用重典?
后續的調查,有必要深入探究一下執法不當背后的深層次問題。8月17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依法合理細化具體情節、量化罰款幅度,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
順著這些“天價”罰單,不妨順藤摸瓜好好查一下,這六萬多元錢究竟流向哪里,當地有沒有下達所謂的指標,有沒有將行政處罰當成創收的手段?有沒有將罰沒數額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有沒有與執法人員的個人收入產生聯系?查清楚這些有助于了解真相,找到癥結,為根治問題找到良方。
小微企業是吸納就業的重要力量。疫情影響下,小微企業生存不易,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嚴格執法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另一方面也應該著力創造條件為其減負,幫它們渡過難關,助力市場繁榮,這不僅事關民生也事關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