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對現行法律的挑戰與啟迪
傳統互聯網主張實名制,試圖通過實名認證構建信用體系。區塊鏈恰好相反,它完全是匿名的,但每個人都會遵守信用,真正完成了一個匿名社會下
傳統互聯網主張實名制,試圖通過實名認證構建信用體系。區塊鏈恰好相反,它完全是匿名的,但每個人都會遵守信用,真正完成了一個匿名社會下的信用構建。
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與傳統法律制度也不相同。智能合約架構下執行合約時,不需要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來決定,可以稱為自我執行,違約甚至不可能發生。
長期以來,中心管理模式所爆發出來的安全、信用、公平等價值危機,愈演愈烈?;蛟S可以從區塊鏈技術旨在實現“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賬本中,尋找區塊鏈技術盛行的動因與價值。
“區塊鏈”技術到底好在哪?為什么“比特幣”這樣一個非官方發行的貨幣竟然會火得一塌糊涂?“區塊鏈”技術(包括智能合約),具有傳統技術無可比擬的“信用優勢”。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描述:傳統互聯網主張實名制,試圖通過實名認證構建信用體系;然而“區塊鏈”恰好相反,它完全是匿名的,真正完成了一個匿名社會下的信用構建。
區塊鏈技術帶給我們的全新的信用體系,可以大膽想象,它所撼動的不僅僅是傳統貨幣,甚至是傳統信用體系的社會制度。
區塊鏈的最大優勢:
匿名社會的信用
區塊鏈不等于AI:前者是“信用”,后者是“智能”
很多人將區塊鏈和AI(人工智能)混在一起,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錯誤。區塊鏈技術最大的優勢在于“信用”,并且是匿名信用。
傳統的編程思想是“中心主義”的,比如一個網站或者一個App是架設在一個中心服務器上,這個服務器就是絕對的中心。然而,區塊鏈技術的創新就在于“去中心化”,以當下流行的比特幣為例,完全沒有一個中心服務器,每個人都會有一個“賬本”(電子化的)來記錄自區塊鏈產生開始至今所有的交易記錄。
區塊鏈的關鍵詞:區塊(block)和鏈(chain)
區塊鏈有兩個關鍵詞“區塊”(block)和“鏈”(chain),所謂區塊,可以理解為一個小賬本,而所有區塊按時間結點連接在一起就是“區塊鏈”,一個總賬本。
“區塊鏈”實現了分步式數據存儲,簡單地說就是將賬本同步給每一個結點。很多人將這里的“分步式”概念與大數據中的“分步式”概念混淆。 “區塊鏈”中的“分步式”幾乎與大數據沒有任何關系。
“挖礦”挖的到底是什么
在區塊鏈技術中,有一個重要的角色叫“礦工”,他們通過挖礦獲得“比特幣”。事實上,所謂“挖礦”只是一個形象的描述。這里的“挖礦”,在本質上是為區塊鏈網絡提供計算資源。前文所提及區塊鏈中會同步賬本給所有的結點,這就需要記賬。所謂“挖礦”實質上就是向個整個區塊鏈網絡提供“算力”,負責制造和發布區塊(block,即賬本)。
區塊鏈的技術設計是比較科學的,礦工們完成制作“區塊”(賬本),但卻無法修改賬本中的交易記錄(通過加密技術這些交易記錄無法篡改)。區塊還將發給每一個結點,這樣又進一步保證交易記錄的真實可靠,完全無法篡改。這比中心服務器的信用要可靠得多。如果黑客想篡改這個賬本,要黑掉所有結點上超過51%以上的電腦才可以,這幾乎是無法完成的。
智能合約的魅力
“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有兩個關鍵詞,一個是“合約”(contract),一個是“智能”(smart)。“合約”即“合同”(也稱協議)。而“智能”(smart),首先要澄清這里的“智能”與人工智能中的“智能”并非同一概念。在英文表述中,智能合同中用的“smart”,而人工智能用的是“intelligence”。
尼克·薩博與智能合約
尼克·薩博(Nick Szabo),是“智能合約”概念的提出者,他是一位計算機科學家、加密大師,他在1993年左右提出“智能合約”的概念,1994年寫成了《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論文,是智能合約的開山之作。
近幾年來,“智能合約”作為關鍵詞,不斷刷新人們的眼球。比特幣之后又興起的以太幣,它所依賴的平臺(以太坊),允許用戶自由布置智能合約。當然,在以太坊上布置一個智能合約是需要花費以太幣的,因為它需要“礦工們”把智能合約的代碼記錄在區塊里,并且發送給每一個結點,因此智能合約同樣是不可修改的。
理解智能合約,從“滴滴打車”開始
時下盛行的“滴滴”或“Uber”,可以理解為“智能合約”的雛形。乘客發出請求,司機作出承諾。在智能合約下,幾乎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例如乘客打車后拒絕付款會被剝奪再次打車的權利。那么,在“滴滴打車”的樣態中,司機與乘客的權利義務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進了計算機代碼,所有人的行為及后果均是由代碼決定的,這便是“智能合約”的雛形。
與傳統合約相比,智能合約的特質是清晰的:合約訂立和履行是一體的,這也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智能合約中的“smart”有“便捷”的意思,事實上,協議的自動履行倒是更符合智能合約的本質。
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
為了進一步說明“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這里我引用Lessig在他的《代碼:網絡空間的法律》一書中的觀點。為了解釋代碼在賽博空間(syberspace,可以理解為計算機程序所架構的空間)中的作用,Lessig引入了“架構”的概念。代碼便是虛擬空間的架構。
法律和架構在管理參與者方面是不同的。法律依賴于個人將規則內化為自覺,進而規范人的行為,個人行為一旦超越了法律的界線還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然而,架構通過塑造空間本身管理行為,它既不依靠個人對規則的信仰,更不依靠法院執行。依據架構執行合約時,不需要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來決定如何執行合約,你可以稱架構執行為自我執行(self-enforcing),在這種情況下,違約甚至不可能發生。
“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去中心化,或者說是不可修改的。“區塊鏈”背景下的智能合約,是分布在每一個結點(可以理解為一個服務器)上,它的內容是不可調整的。以借錢的合約為例,合約一旦定立,它就發布給每一個結點,合約內容不可更改;而且一旦屆期,合約會自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掉比特幣或乙太幣給借款人。
區塊鏈背后蘊含的
法律變革
安全、公平、信用:傳統法律價值的危機
現代資產的管理是以政府或者金融中介為核心完成的,比如房屋交易需要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證券交易需要到證券管理部門交易結算,銀行賬本同樣需要由銀行來最終確認。因此,當下的金融管理體系奉行的是中心管理模式,政府或者少數幾家壟斷金融機構便是財產管理的核心,他們擁有財產管理的一套賬本,這套賬本便是公民權利的最終憑證。
如果黑客黑掉這套唯一的賬本,公民的權利將會遭受巨大影響,很多銀行、政府機構都曾遭受過黑客的攻擊,就連摩根大通、美國聯邦政府也難以幸免。中心賬本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是存在的。比安全隱患更為嚴重的還是信用問題,中心賬本,一家獨大,如何保障賬本的真實可靠一直都是民眾關心的問題,就像手機收費,總有民眾對移動、聯通這些大服務商們出現的錯誤計費憤憤不平。民眾在創造財富的同時,總是希望能夠得到公平的待遇,這種訴求也會與中心管理模式發生急劇的沖突,以跨國銀行轉賬為例,一般要收取10%-20%的手續費,而且周期很長。
不可否認,長期以來,中心管理模式所爆發出來的安全、信用、公平等價值危機,愈演愈烈?;蛟S可以從現代法律價值的危機中去尋找區塊鏈技術盛行的動因,區塊鏈技術旨在實現完全的“去中心化”和分布式賬本,它所迎合的是去中心化的民主理念。
中心記賬所導致的系列危機,讓人們產生了這樣的聯想:建立一個全世界統一的大賬本,甚至每個公民都擁有這樣一套賬本,任何資產都可以通過它實現存儲、轉移、交易、管理等。區塊鏈技術恰恰就是由這一偉大思想催生的產物。Vitalik Buterin 又創建了乙太坊,不僅可以發行電子貨幣,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實現“智能合約”。毫無疑問,這一切對現在法律制度都將造成巨大沖擊。
區塊鏈技術對物權登記的挑戰
世界各國大多奉行“物權登記制度”。據統計世界上有70%的人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然而基于物權登記制度,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擁有的只是十分脆弱的所有權。這種財產登記所帶來的不安全感在很多地方都會存在,人們總是擔心政局不穩或者政權交替而讓自己辛辛苦苦積累下來的財富付諸東流。
區塊鏈技術則可以有效解除人們的顧慮。它所實現的是分布式賬本,試想如果將房產登記在區塊鏈上,這樣就相當于每個公民都有一個房產登記的賬本,這樣公民的財產就變得異常牢靠,傳統的多數人記賬信用也就轉化為多數人信用,人們再也不用擔心由于政權更替而導致房屋產權的變化。事實上,不僅不動產登記可以應用到區塊鏈中,其他任何需要登記確權的財產制度,諸如知識產權登記制度等都可以和區塊鏈技術相結合。
區塊鏈技術對“國際匯款”的挑戰
據統計,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最大的資金流動便是匯款,那些背井離鄉的人們總是不忘給老家人匯款,然而人們卻需要支付高達10%-20%的手續費,時間一般要4-7天才能完成。這一切所彰顯的恰是中心記賬的不足。
Abra是一款基于區塊鏈的應用,如果通過它來完成國際匯款一般只需要幾分鐘,手續費也只有2%,它是如何完成的呢?比如,甲在A國向B國的乙匯款,甲在手機上完成匯款手續后,幾分鐘后在B國的乙就會通過手機查詢到已收到該筆匯款。這時乙就會聯系自己最近的“出納員”,這位出納員會將現金直接拿給乙。之所以會這樣快,并且手續費如此低廉,是因為整個交易是以比特幣為媒介完成的,而沒有通過跨國銀行的轉賬系統。以銀行為核心的傳統金融體系也正面臨著來自區塊鏈技術的挑戰。
區塊鏈技術對知識產權資產管理的挑戰
當下的藝術創造市場還是完全掌握在一些大的平臺手上,這讓很多音樂人、藝術家很費解:努力創作卻為他人做嫁衣,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原創藝術創作的積極性。
區塊鏈技術給了音樂人和藝術家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獲得格來美獎的音樂人伊莫金·希普就利用區塊鏈技術設置了自己的應用“菌絲”,這讓伊莫金·希普可以自由地管理自己的音樂,“我的地盤我作主”。根據智能合約,任何人要收聽伊莫金·希普的歌曲,或者需要把它放到自己的影片中或是作為手機鈴聲,只需要支付不同的價格即可。更為重要的是,所有的交易記錄以及評價記錄都是絕對真實不可更改的,這也為其他人選擇提供了最真實的參考。
區塊鏈:
怪物還是機遇
技術革新必將產生法律變革。時至今日,我們依舊在懷念互聯網時代帶給全社會的制度變革。
比特幣,一個不需要任何政府組織出來站臺的貨幣,竟然成為全球通用貨幣,區塊鏈技術所彰顯的生命力令人吃驚。當然,區塊鏈還僅僅是一個新生事物,它帶給社會的到底是什么?這仍然是一個需要我們繼續探索的話題。
所有人在激動、興奮后還帶有一絲恐懼和迷茫。一方面,區塊鏈技術還存在諸多缺點,諸如一旦發布智能合約就難以再次修改(這與中心服務器模式不同),這也給人們的應用帶來了諸多困難;另一方面,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的貨幣的合法性問題也是備受爭議。新生事物就是這樣,它要歷經質疑、論證甚至恐懼和迷茫。
然而,從近期比特幣價格又大幅反彈,再一次說明了它的生命力。大禹治水的方法再次教導我們,對區塊鏈這些新興技術,不能簡單劃歸洪水猛獸,努力洞察、善加利用或許是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