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板與同學“前妻”陷入愛河 婚后發現異樣
編造自己有個孿生姐姐并辦了姐姐的身份證、護照、行駛證、駕駛證、學歷等一堆假證,以假身份與前夫的同學毛某交往,騙取幾十萬元……22歲的
編造自己有個“孿生姐姐”并辦了“姐姐”的身份證、護照、行駛證、駕駛證、學歷等一堆假證,以假身份與“前夫”的同學毛某交往,騙取幾十萬元……22歲的浙江嘉興女孩朱某涉嫌詐騙、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日前在嘉興南湖區法院開庭審理。
2014年,未滿18歲的朱某與唐某“奉子成婚”,辦了婚宴,但因朱某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未領結婚證。通過唐某,她認識了毛某——他是唐某的同學,在深圳做服裝生意。兩人辦婚宴時,毛某也來了。
此后,唐某和朱某感情破裂,朱某搬了出來。一次,在與毛某微信聊天時,朱某提出借5000元,毛某沒多問,爽快地給了。
這讓朱某覺得毛某是棵“搖錢樹”。她謊稱自己有個孿生姐姐,未婚,可以介紹給毛某,隨后注冊微信號,以朱某“姐姐”的身份與毛某交往。
毛某果然墜入愛河,常趕回嘉興約會。朱某特意剪短頭發,和毛某印象中的“老同學妻子”形成差別。
交往中,朱某以“孿生姐姐”的身份辦了假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浙江大學學歷證書,以及嘉興、上海高檔樓盤的假房產證等,約會時還租來“保時捷”,把自己包裝成“白富美”。
見兩人交往有段時日,毛某父母提出想與未來的親家見面,朱某以“父母定居國外”搪塞。
2016年,朱某與毛某拍了結婚照,但不敢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騙毛某說結婚證可以網上辦理。毛某信了,朱某把假結婚證照片發給毛某,讓他以為兩人已登記結婚。
見時機成熟,朱某開始詐騙毛某錢財。她又注冊一個微信賬號,以“丈母娘”的身份與毛某聊天,并通過微信以丈母娘、小姨子的名義向毛某“借款”45萬余元。同時,以“毛某妻子”的身份向毛某同學顧某借用信用卡,消費、提現近7萬元。
在此過程中,毛某一直被蒙在鼓里,沒有懷疑過。直到一天,毛某母親無意發現朱某的真實證件,再聯想到朱某的行為,起了疑心,這才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計523619元,并偽造國家機關證件8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