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今年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一些地方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私設景點,違規為游客提供游覽服務、違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
一些地方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私設“景點”,違規為游客提供游覽服務、違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今年9月至11月開展私設“景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私設“景點”服務往往不規范,存在諸如虛假宣傳、欺客宰客等行為,媒體曝光的各種消費糾紛就是證明。同時,私設“景點”還存在安全隱患,比如有的“網紅景點”曾發生野泳溺亡、設施墜落等事故。不論是出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需要,還是出于保護資源、生態和文物安全的需要,私設“景點”都應當認真管一管、治一治。
為何私設“景點”問題多多,卻仍有游客愿意“鋌而走險”?深層次的原因,是正規景點的旅游服務逐漸滿足不了人們多樣化的旅游需求。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群眾旅游熱情也日益高漲,許多人越來越追求個性化的旅游體驗。然而,正規景點不僅總量偏少,而且旅游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無法滿足游客的需求。于是,一些人嗅到了“商機”,私設“景點”便源源不斷地冒了出來。
整治私設“景點”,應當疏堵結合。一方面,對于那些不符合相關要求,存在巨大安全隱患的、破壞生態的所謂“景點”,當然要依法堅決取締。同時,在一些網絡平臺,大量傳播著“未開發景區”“野生景點推薦”“小眾旅游目的地”等文章。對于諸如此類的宣傳推介,平臺應當及時調查核實、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對于那些設施和服務相對完善、符合生態環境評估和安全要求的“景點”,不妨督促其“轉型升級”,通過正規化改造提升旅游供給能力,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旅游需求。
旅游應當有野趣,但“景點”不能野蠻生長。此次文旅部針對私設“景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既是保障廣大游客安全、維護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促進各地旅游業健康發展的要求。相信只要各地在加強監管治理的同時,提供更多的旅游服務和游覽設施滿足群眾需求,私設“景點”就一定會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