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雖熱門但風險高 游客買保險需看清條款再決定
眼下正值寒冬,滑雪成為熱門活動,因危險系數較高,后續賠償也成焦點。記者調查發現,滑雪保險市場混亂,保險種類不一,目前國內各大滑雪場
眼下正值寒冬,滑雪成為熱門活動,因危險系數較高,后續賠償也成焦點。記者調查發現,滑雪保險市場混亂,保險種類不一,目前國內各大滑雪場出售的保險主要以公共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為主,但在特定條件下,有可能存在不理賠的情況。資深滑雪愛好者表示選擇保險需謹慎,看好條款再購買。
現象1
門票不含保險現場無處買
近日,北京市民曹先生一家前往北京軍都山滑雪場滑雪,因曹先生剛接觸滑雪運動不久,并不了解滑雪保險事宜,在購票時也未詢問門票是否包含保險。在滑雪過程中,曹先生不慎把腳扭傷,這時曹先生才想起查看是否含有保險。詢問之后才得知并不包含,“買票之初沒想到這個問題,工作人員也沒有提醒,我一直以為這樣的高危運動應該包含保險,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北京晨報記者走訪北京軍都山滑雪場,工作人員表示門票內不包含保險,現場也并沒有購買保險的地方,工作人員稱:“我們不賣保險,如果游客需要的話,只能自行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險。”不僅如此,工作人員還提醒記者,保險需提前一天購買,次日才能生效,“如果您今天購買,今天出了事故是不能賠的。”很多游客聽到工作人員解釋之后,只得“無險”滑雪,“之前以為這樣的運動現場肯定有賣保險的,都沒準備就來了,沒想到需要提前一天購買,現在只能小心點滑,別出事就好。”前來滑雪的張先生說。
記者發現,北京石京龍滑雪場也是如此,工作人員稱需要游客自行購買商業險,滑雪場不負責。
現象2
所含險種非萬能出事不保賠
不過,并不是所有的雪場門票都不含保險,有些滑雪場門票內含有保險,保險類型一般為公共責任險。北京漁陽國際滑雪場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230元的門票內包含保險,“公共責任險理賠額較低,最高只能賠付2萬元,但也是滑雪的一種保障。買門票時就會給大家一張協議,當場簽字即可。”北京南山滑雪場也是如此,門票包含公共責任險。
但是,并不是含了保險就萬事大吉。此前剛接觸滑雪運動的康女士跟記者說,“我們知道滑雪是危險的運動,所以買票時特意問了下工作人員,他們說有,當場還簽了協議。”于是康女士就放心游玩,沒想到康女士在滑雪的過程中出現了事故,摔傷了腰,想起保險的康女士打算走理賠程序,但被告之她的情況不在理賠范圍內。“我們也不懂保險,以為滑雪場給上了就放心了,誰知道理賠還有限制條件。當時也沒具體跟我們說,要知道這不是意外險,我們就自己買了。”康女士氣憤地說。
記者調查發現,公共責任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在其經營的地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或其它活動時,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關先生跟記者表示,公共責任險在一定條件下游客才可得到賠償,比如因滑雪場設施缺陷或是滑雪場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傷害事故,而游客在滑雪過程中自己摔傷或是被人撞傷發生意外等,滑雪場不認為自己有責任時,游客便較難獲得保險賠償。
現象3
部分商業險理賠條件苛刻
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些滑雪場現場可購買保險,北京雪都滑雪場、北京云居滑雪場、北京萬龍八易滑雪場等均可在現場購買滑雪保險,但每個雪場的保險類型又有很大不同。
北京雪都滑雪場工作人員表示,購買門票的同時可自行選擇保險,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價格也不等,“保費為5元、6元、12元三個檔。”在記者詢問下,工作人員稱:“5元的意外傷害險最高能夠理賠10萬元,意外醫療險最高理賠2萬元,6元的保險分別為20萬元和3萬,12元的保險是30萬和5萬元。”北京云居滑雪場工作人員稱,此處只有10元的意外傷害險。
但記者發現,多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都將滑雪等高危運動列入“免責條款”,如果因滑雪造成意外傷害,不在賠償范圍之內。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關先生告訴記者,滑雪、跳傘、探險、潛水等高危活動均不在綜合意外險保障范疇內,游客在自行購買保險時須看清條款,否則容易出現不予理賠的現象。關先生表示,保險公司提供的意外險包括兩個方面意外傷殘險和意外醫療險,“傷殘險只有在滑雪過程中出現國家規定的傷殘標準才能得到理賠,游客在購買時也需注意。”關先生還稱,有些滑雪場銷售的意外傷害險價格比較低,一旦投保人受傷,保險公司都會賠付,但不是全額賠付,有最高上限,且理賠時還要繳手續費。
提醒
看清條款再購買
資深滑雪愛好者王先生稱,如果為自己安全著想,要有更好的保障可購買商業保險以防萬一,“如果愛玩滑雪的朋友可購買1年保約的意外險,里面高危運動也都包括在內,我們經常玩的就是買長期的,價格幾百元。如果是偶爾滑雪的朋友可以買滑雪當天有效的保險。但一定要看清保險里面的內容,什么類型的能夠理賠,什么類型在免責條款內。”王先生也提醒,此類商業保險需要提前購買,當天購買并不能及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