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生效時間是多久?判決書生效后還能上訴嗎?
2023-06-21 08:58:27|
來源:稅法網
判決后刑事案件生效時間是從判決書送到起的十天之內。一審刑事案件宣判后,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內為上訴期。上訴期內一審判決書...
判決后刑事案件生效時間是從判決書送到起的十天之內。一審刑事案件宣判后,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內為上訴期。上訴期內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待定。上訴期內無上、抗訴情形的,上訴期滿后的那一日判決生效。如果上訴期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滿之日。就是說,通常情況下,自判決書送達之日的第二日起數至第十日為上訴期,第十一日為判決書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為節假日,將節假日后的第一日作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為判決書生效日期。在上訴期內,當事人上訴或者檢察機關抗訴的,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就始終處于待定狀態。
案件經過二審后,如果二審裁定維護原判決,該二審裁定書為終審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該裁定生效之日,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即從待定狀態轉為生效狀態,此時一審判決生效。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如果是接到一審的判決書,并超過了十五天的上訴期,依然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上訴,但如果接到的是二審判決書,那么接到判決書之時起,判決書便立即生效了,就不能再上訴了。二審需要在一審判決下來后的六個月內提出,如果超過六個月,則視為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