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和自首的區別是什么?投案和自首的區別是什么?
2023-06-15 08:18:18|
來源:找法網
1、量刑標準不同。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節,而坦白僅是酌情量刑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是法院必須給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而酌情量刑情...
1、量刑標準不同。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節,而坦白僅是酌情量刑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是法院必須給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而酌情量刑情節理論上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其決定權即自由裁量權在審判機關。
2、減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準刑40%左右的減刑幅度:“對于自首情節,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現也指主動如實的承認自己的錯誤。
投案和自首的區別有:
(1)定義不同。投案是指自行前往司法機關報告作案情況。自首是指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2)時間不同。投案在前,自首在后;
(3)處罰的程度不同。自首的會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是僅投案不能從輕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