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么?結婚半年離婚了彩禮給退嗎?
2023-05-11 11:39:43|
來源:稅法網
一、民法典結婚彩禮規定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一、民法典結婚彩禮規定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特殊約定,彩禮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民法典》規定了返還彩禮有以下情形:
(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民法典關于結婚條件
結婚的必備條件:
(一)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二)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
(四)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結婚半年離婚了彩禮給退嗎
《民法典》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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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離婚了彩禮給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