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條件有哪些?護人能否抵押子女房產嗎?
一、監護人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的條件(一)監護是為了監督、保護未成年人而設置的一項制度。其中,承擔監督、保護義務的人稱為監護人,受...
一、監護人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的條件
(一)監護是為了監督、保護未成年人而設置的一項制度。其中,承擔監督、保護義務的人稱為監護人,受監督和保護的人稱為被監護人。監護人一般由與被監護人有親密關系的人承擔。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監護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
(三)擔任被監護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承擔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法律同時規定了監護人除了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隨意處置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與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也是不太一樣的,對于未成年人法定的第一監護人應該是其父母,而對于精神病人而言,則法定第一監護人應該是其配偶。希望通過華律網小編整理的內容,大家能夠知道該如何確定法定監護人。
二、監護人能繼承財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編繼承的規定,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個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監護人能不能繼承財產,要看以下兩個各方面:第一、死者生前有沒有留下遺囑,如果有,那么遺囑中有沒有他的份額,自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那就是沒有法定繼承權了。第二、如果死者沒有立遺囑,那要看監護人是不是被繼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繼承人,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已經死亡,而作為子女代位繼承人;如果不是,而死者還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繼承人,那他就沒有權利繼承了。
三、監護人能否抵押子女房產
監護人不可以抵押子女的房產。《民法典》第一編總則明確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