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助結賬故意漏掃物品多次后 因涉嫌盜竊被警方立案偵查
2022-10-12 08:06:58|
來源:余杭晨報
吳女士發現小區旁邊新開超市可以自助結賬,她就用手機號注冊了賬戶,每日買菜不用再排長隊,只要自己掃碼就能完成支付,很是便捷。在一次結
吳女士發現小區旁邊新開超市可以自助結賬,她就用手機號注冊了賬戶,每日買菜不用再排長隊,只要自己掃碼就能完成支付,很是便捷。
在一次結完賬后,吳女士發現自己買的一袋蝦沒有掃碼支付但也被正常帶出了超市,她忽然覺得自己發現了一個“省錢”捷徑。從此,吳女士每次去超市購物都故意漏掃碼一兩樣物品,前后達7次。正當吳女士心中竊喜不已時,她接到了警方的電話,方知自己因涉嫌多次盜竊被警方立案偵查。
到案后,吳女士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后悔自己為占一點小便宜而犯下大錯。
說法
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不少自助結賬盜竊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穩定的工作和較好的收入,屬于超市常見消費者群體,但是由于法律意識淡薄造成“貪小便宜吃大虧”。
據了解,被盜超市一般是在定期盤點出現損耗異常后,會調取現場監控錄像進行盤查,對異常顧客進行特別關注。如果該顧客再次到店,會開啟全程監控跟進,出現不結賬情況立即報警處理。因此,自助結賬并不意味著無人監督,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實施盜竊,這種行為已經觸碰了法律底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構成盜竊罪。本案中吳女士的盜竊數額雖然并未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是其7次盜竊的行為符合多次盜竊的認定標準,應當以涉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超市經營者而言,也要切實加強技防、人防工作,擔起筑牢“安全門”的主體責任,并在超市出入口、自助結賬機等顯著位置設立風險預警提示標語,提醒顧客誠信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