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新政策出臺 參保者必須達到年限方可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 男職工滿30年,女職工滿2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比目前多地執行的繳費年限要長,地方上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政策。 ]近日,山東、廣東等省份出臺
[ “男職工滿30年,女職工滿2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比目前多地執行的繳費年限要長,地方上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政策。 ]
近日,山東、廣東等省份出臺了醫保新政策,將在未來幾年后將醫保最低繳費年限提高到男職工滿30年、女職工滿25年,參保者必須達到上述繳費年限方可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提高醫保繳費年限是不是因為醫保“沒錢”了?它會對哪些群體造成較大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對第一財經表示,從長期來看,提高醫保繳費年限有利于增加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但當前并不是因為醫保“沒錢”才提高繳費年限的。從全國來看,目前醫保基金總體上是比較充裕的,中國社科院的相關研究顯示,2020年我國職工醫保可支付月數高達23.7個月。多省份出臺提高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主要是為了落實醫保待遇清單的要求,逐步實現省內待遇標準的一體化。
6月20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下稱《暫行辦法》),規定逐步統一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計繳費年限統一為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暫行辦法》自7月1日起實施。
去年12月15日,山東省醫保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范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提出參保職工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累計最低繳費年限按《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魯醫保發〔2021〕43號)規定執行,男職工為30年、女職工為25年,未達規定年限的統籌地區,2025年底前過渡到位。通知要求從2022年4月1日前實施,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最低繳費年限制度是為確保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履行繳費義務而設定的一項基本規定。凡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職工,退休后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并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目前全國各地醫保繳費年限沒有統一,比如浙江省規定,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累計達到20年的,退休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費。北京市累計繳納基礎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員的基礎醫療保險待遇,無需再繳納基礎醫療保險費。還有些省內不同的統籌區域對最低繳費年限制度規定也不同。
“男職工滿30年,女職工滿2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比目前多地執行的繳費年限要長,地方上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政策。
煙臺市醫保局在相關政策解釋中稱,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與該市現行標準相比,男、女職工最低繳費年限均增加了5年,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煙臺市確定自202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需要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男職工達30年、女職工達25年,方可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2025年12月31日前仍執行男職工25年、女職工20年的最低繳費年限規定。
廖藏宜表示,提高最低繳費年限主要影響兩類人群,一是快要達到或是已經達到過去最低繳費年限的,即將享受退休醫保待遇的人群,按照新政策他們將繼續繳費;二是低收入和收入不穩定的靈活就業人群,他們參加醫保后想盡一切辦法繳夠了最低繳費年限,提高年限之后會增加他們的負擔。對于大部分年輕人和收入較高的人群來說,提高繳費年限影響不大。
若參保人到了退休年齡仍然沒有達到醫保繳費最低年限怎么辦?各地醫保經辦政策均允許補交。浙江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1版)提出,職工醫保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辦理退休手續時,可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待遇;繳費年限累計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繼續按月延續繳納或者一次性繳納不足年限的職工醫保費。山東省相關政策也規定,參保職工可根據自身實際繳費情況,若到退休時達不到繳費年限,可以現在申請以靈活就業的方式補繳前期中斷的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