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的哥凌晨醉酒開車睡著!出租車被撞成廢鐵
3月28日早上5:20左右,鄭州交警四大隊接到警情:中州大道隴海路立交自北向南南三環方向高架上橋匝道口不遠處,發生一起出租車與貨車事故,
3月28日早上5:20左右,鄭州交警四大隊接到警情:中州大道隴海路立交自北向南南三環方向高架上橋匝道口不遠處,發生一起出租車與貨車事故,出租車上有人受傷。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一輛號牌為豫AT**81的出租車從斜后方撞到一輛號牌為豫GA**17載滿水泥的藍色中型貨車尾部,出租車車損嚴重完全報廢,貨車司機在現場等待交警,出租車司機因傷已被送往醫院救治。隨即交警開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測。
經出警民警現場詢問,貨車司機劉某星(河南封丘人,36歲,B2證,駕齡7年)稱大約在5時10分許自己正駕駛貨車上中州大道高架,由于車上水泥較重,上橋時車速非常慢。突然聽到車輛左后方有一聲巨響、車身猛烈一震停了下來,緩過勁來就急忙下車來一看,發現出租車撞到自己車上,出租車上只有一名司機并且受了傷,急忙撥打110和120。
在醫院,事故處理民警向醫護人員了解到受傷就醫的出租車司機面部有多處被車窗碎玻璃劃破、四根肋骨骨折但神志清醒。經調查,出租車司機名叫楊某(男,33歲,河南通許人,C1M證,駕齡9年),當民警開始對楊某進行詢問時,楊某沉默不語,不回答民警的問話。由于事故造成的車損較大、司機拒不配合民警調查,事故處理民警出于職業經驗決定對出租車司機抽血鑒定。血樣立即被送往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血醇鑒定中心進行檢驗。
下午17點多,四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取得楊某的血醇報告發現:楊某體內血醇含量達到222.08mg/100ml,已超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臨近值80mg/100ml。于是民警趕到醫院對手術后的楊某再次進行詢問。看到血醇鑒定報告,楊某告訴民警28日早上5點多,自己駕駛豫AT**81花冠出租車沿中州大道自北向南行駛時睡著了,也不知道撞著什么就受傷拉到醫院了。對于喝酒的事實,楊某表示只記得在連云路一飯店和老鄉喝的啤酒,其他一概不記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下一步交警部門將會對楊某醉酒后駕駛營運車的違法行為立案處理并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為進一步確保貨車在禁行區域內行車規范,按照鄭州市中州大道和城市快速路高架禁止貨車通行的相關規定,鄭州交警四大隊將會依法對貨車司機劉某星闖禁行和涉嫌超載兩項違法行為進行追究。(記者 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