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生長”之下,福建體育類校外培訓市場站上“風口”
十三五期間,福建省體育教育與培訓行業總產出年均增長55 8%,增加值年均增長57 2%——這片藍海潛力無窮。但,在行業爆發式發展的背后,課程
“十三五”期間,福建省體育教育與培訓行業總產出年均增長55.8%,增加值年均增長57.2%——這片藍海潛力無窮。
但,在行業爆發式發展的背后,課程無體系、師資不專業、監管主體不清、缺乏辦學引導等問題相繼出現。
日前,我省印發《福建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組織機構、培訓場所、從業人員、培訓內容等方面,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同時,也從準入審批登記、資金收費監管等層面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作了相關約束。
規范市場
在福建師范大學體育學院教授翁飚看來,近年來政府部門對青少年體質健康狀況及學校體育越來越重視,加上“雙減”政策落地、體育中考分值占比逐漸加大、體育高考接踵而至等趨勢的影響,體育類校外培訓市場站上“風口”,資本趨之若鶩,行業“野蠻生長”之下,體育培訓亂象時有出現。
“《指導意見》是針對青少年體育培訓行業諸多問題的現實回應,直指熱市場中的痛點。”集美大學體育學院教授鄭志強用“恰逢其時”來形容它的出臺。他說:“對體育類校外機構管理人員資質、培訓場所、面積和資金監管等都提出明確要求,這有助于治理行業內的諸多亂象,維護市場秩序和企業形象,助推我省整個體育培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盛羽國際創始人邱波輝認為,加強行業監管有利于改變目前體育培訓機構和消費者、政府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他說:“體育培訓機構應該將《指導意見》作為突破口,不斷完善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形成更強大的內生競爭力。”
提高門檻
如何規范青少年體育教育培訓行業的發展,避免行業無序擴張,讓下一代更科學、更安全地強健體魄?《指導意見》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提高準入門檻,約束資本投機“摸魚”。
《指導意見》對培訓機構執教人員的資質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規定“具有相應任職資格和任職條件的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
這成為鄭志強最關注的問題之一。“培訓機構師資良莠不齊是引發糾紛的關鍵根源,現在有了明確的規定,將提升整個市場的服務水平。”他說。
《指導意見》規定,單次向學員收取課程費用的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或60課時。鄭志強認為,這是對部分健身場館大額收費后“跑路”現象的一種糾偏,“既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有利于那些正當開展青少年體育培訓的企業健康發展”。
開辦場所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培訓場地面積不少于開辦場所面積的2/3;每班次培訓的學員人數一般不超過35人,超過10名學員的培訓應至少配有2名教學人員……
這些硬性條件的變化,一定程度上將發揮“篩子”的功能,將那些資質不足的人員或機構拒之門外。
邱波輝說:“《指導意見》中的一條條具體要求,讓體育類校外培訓市場在監督管理上有章可循。”
積極應對
省體育局青少處處長張名烽表示,《指導意見》的出臺提供了一次全面梳理我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契機。根據規定,此前已批準設立的培訓機構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本準入要求,重新審批登記。這實際上也為培訓機構的審核提供了緩沖期。
張名烽說:“在緩沖期內,這些存量機構應該按照明確的規范要求進行完善,并向體育部門提出審查申請。體育部門按照行業標準,提出審核意見。”
隨著體育培訓市場的不斷發展,培訓項目越來越多樣,項目之間在軟、硬件上均存在較大差異。對此,張名烽表示,各地市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出臺更加完善的細則。
可以肯定的是,《指導意見》吹皺一池春水,必將重塑我省體育培訓行業。業內人士指出,在規范化發展成為必然趨勢的前提下,從業者應該認真、積極地擁抱新政。
翁飚認為,對于符合條件的機構,“高門檻、嚴規范”的監管其實可以轉化為發展的動力,機構應朝著精細化、高質化、集約化、高效化的方向努力。暫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則更應抓住契機,抓緊整改。
規范市場主體、凈化市場環境,《指導意見》邁出了第一步。鄭志強說,制定政策當然很重要,但政策的落地、執行以及未來可能的細化和修訂更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