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促銷”產品必須標有原價
促銷商品為何沒有原價?促銷結束了為何還在用紅黃促銷牌?春節臨近,也是家家戶戶忙于采購年貨的集中期,昨天,市發改委集中開展春節市場價格
促銷商品為何沒有原價?促銷結束了為何還在用紅黃促銷牌?春節臨近,也是家家戶戶忙于采購年貨的集中期,昨天,市發改委集中開展春節市場價格檢查。檢查中發現,有商超在連續促銷中出現涉嫌價格違法問題,該商超將進一步被調查。
商品促銷價牌要求嚴格區分顏色
上午9點多,位于西城區的物美大賣場(華天店)已滿是購買年貨的消費者,大賣場內促銷品牌和商品可謂琳瑯滿目,過年大促銷味道十足。而這些促銷商品,也被市價監局的檢查人員重點“盯上”。在箱包售賣專區,一款售價399元的拉桿箱上標著“促銷”。“既然是促銷,為什么沒有標出原價是多少?”檢查人員詢問物美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回答道:“這是昨天一天搞促銷的商品,今天恢復原價,但促銷標牌忘換了。”
檢查人員馬上告知這名負責人:“既然沒有促銷,就不能用黃紅色的促銷牌,應該換成藍白色的普通標牌,不然消費者會認為比原來的價格低。” 隨后,檢查人員對沒有規范標牌顏色的商品進行了記錄,并要求物美大賣場進行整改。針對商超促銷價格標示的要求,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只有降價產品才能采用黃色標牌,原價售賣的產品使用藍色標牌,且會員價必須和非會員價區分清楚。
春節促銷商品必須標注原價
除了促銷標示牌要求嚴格區分之外,商品在促銷期間還必須標有原價。檢查中,在物美超市一層一進門的位置,一張醒目的“60元特價促銷”牌子,也被價格檢查人員“盯上”。該檢查人員指出,此商品促銷缺少原價,價簽做得不規范,同時要求后臺調出該商品促銷前七天的價格數據,核實其是否有進行虛假促銷。
而在超市的食用油區域,一位檢查人員還給一款標著促銷價79.9元的金龍魚5L濃花生油拍了照。該商品標了原價,原價為109元。該檢查人員解釋說,原價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在本營業場所內促銷前7日內有交易,第二是這7日內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我們一會兒查消費記錄后發現,這桶食用油并不滿足這個條件,就不能將109元寫成原價”。
誤導消費者標價最高可罰50萬
價格標簽不規范、一個商品多個價簽……類似這樣的價格問題,在此次春節價格大檢查中,都沒能逃過檢查人員的“法眼”。在物美華天店超市禮品區,一款百草味“年的味道禮盒”正面和側面分別有兩個價簽,一個187.9元,一個248元。“這個禮盒到底多少錢?”當被檢查人員問詢時,發現原來是指重量不同價格不同。檢查人員告誡商超負責人,“商品規格、品類、價格要以最直觀的方式呈現,最好一物一價,這樣不會產生歧義,消費者也不容易搞錯。”
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價格檢查整體比較規范,但也存在一些明碼標價不規范及誤導消費者的標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誤導消費者的標價行為,將受到警告,如果情況嚴重,還將受到5萬至50萬的處罰。
除了物美大賣場(華天店),昨天市發改委還檢查了百盛購物中心(復興門店)、動物園、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酒店、北京四季酒店、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及周邊停車場。檢查結果顯示,商場超市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價格平穩,旅游景點門票價格政策執行規范。對于部分商品明碼標價不規范、促銷活動未標明促銷起止時間等問題,檢查人員均予以現場糾正。